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残损人民币销毁废料处置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CS-20251213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残损人民币销毁废料处置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通知对残损人民币销毁废料进行清运。
2、采购预算:最低限价不低于150元/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5〕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注:磋商供应商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应包括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方式: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邮件名称:sjzb_vip@163.com,“经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文件,报名及获取文件联系人:李工 15522956302。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首次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2.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供应商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4.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可能在采购过程中予以调整。采购项目可能的延期、变更、暂停、终止,供应商完成报名即表示已充分考虑并接受上述情况,并自行承担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3209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联系方式:李工 15522956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2320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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