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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研修中心除险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 其他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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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研修中心除险改造项目

答疑及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及补遗01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2.2.2(2)内关于投标人业绩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此项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 1 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3200 万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得 3 分, 本项最多得 9 分。”,如此要求,是否是有意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的投标条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2.2.2(2)内关于☑人员职称(或执业)证 书(5 分)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具有以下职称(或执业)证书的可得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项目经理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 ☑技术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安全员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得 1 分。”,如此要求,作为一个危改项目,还需配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是有意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的投标条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2.2.2(2)内关于☑获奖情况(2 分)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 注: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选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如此要求,还需两个奖项,是否是有意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的投标条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2025年9月发布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编写,不存在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的情况。

提问(二)

1、请问我公司的项目经理在进入我公司之前有符合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施工业绩,且能够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请问这种业绩可以得到相应的4分吗?

2请问我公司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类别等要求,同时能够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三)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4.1.1(2)分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分次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 工场地。】}“请招标人明确移交计划(移交批次内容及时间等);

答:发包人一次性移交施工场地,详见补遗第(十)条。

2、合同形式是否为单价合同?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是单价合同,已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2条中明确。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中未体现预付款,是否本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支付50%外,无其他预付款。请招标人明确;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计划工期 缺陷责任期中工期:360日历天】}”与“附件一{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 、基本技术要求(二)施工管理要求1、工期要求:施工工期计划工期15个月,预计2025年12月初开工,2027年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竣工入住。施工节点工期: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成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300日历天内完成幕墙工程:390日历天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及消防、智能化和暖通工程:450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工期表述存在冲突,请招标人明确。"

答: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支付外,本项目无预付款。

工期要求详见补遗第(九)条。    

 

提问(四)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研修中心除险改造项目疑问

一、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函里“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工程质量是否也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均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二、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约定内容是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结构补强工程;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管理要求。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填写,若不是,请明确填写内容?

答: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约定内容”填写“除结构补强工程外,其它内容不得分包”。

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6条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疑问:1、本项目人员配置是否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其他管理人员无需在投标阶段提供,其他管理人员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26页(二)承诺提供即可?

答:是。

2、本项目投标阶段人员配置是否按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配备即可?

答:投标阶段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条要求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应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中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的相应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得分。

四、本项目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26页(二)承诺后,是否即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承诺要求,无需再提供其他相关承诺?

答:是

五、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特别说明:(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拟派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6 月至2025 年 11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疑问:若拟派人员在我单位起始参保时间为2020年3月,我方提供拟派人员参保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养老保险。

六、人员、业绩、获奖无相应表格,是否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即可?

答:招标文件给出格式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没给出格式或没做要求的,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疑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答: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仅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企业整体安全生产和经营决策最终责任的领导(如董事长或总经理)也属于企业主要负责人。

八、投标文件格式20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和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疑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中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和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即可?

答:是。

九、由于投标软件中单个节点大小限制,2022、2023、2024 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内容较多,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答:可以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提问(五)

"1、拟派项目团队的社保缴费证明,是否提供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也可以,请招标人明确?

答:可以。

2、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的职称是否满足?请明确回复"

答: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的职称不满足要求。

 

提问(六)

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每增加1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此项是在资格业绩的基础上增加1个业绩得4分,还是只需要提供 1 个业绩即可?

答:本项目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并未要求项目经理提供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则可以作为项目经理的得分业绩。

 

提问(七)

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职称,该要求过于苛刻,是否存在排他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个国家级奖项,参建项目能否满足;公共建筑项目包含装饰工程部分超过3200万能否满足投标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占比很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为了确保施工工艺、质量验收等环节可控,不存在排他性;投标人参建的项目不满足国家级奖项的得分要求;公共建筑项目包含的装饰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装饰工程的造价指标,且不低于3200万元,同时满足招标文件1.4.1中第3项“业绩要求”的规定,否则不满足业绩要求。

 

提问(八)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要建筑装饰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本项目建筑专业职称也能胜任,而限定建筑装饰专业职称,大幅缩小潜在投标人范围,直接将众多企业排除在外。违背了招投标公平竞争原则,建议改为建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占比很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为了确保施工工艺、质量验收等环节可控,不存在排他性。建筑专业职称包含的类别很多,如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建筑勘察、工程管理、岩土工程、工程造价等,与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不匹配,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该条件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了2个国家级奖项,该项目为装饰项目,施工工艺简单,不属于施工难度高的项目,建议取消2个国家级奖项

答:国家级奖项是投标人在建筑装饰领域技术实力、工程质量、履约能力的权威证明。该项评分标准严格按照2025年9月发布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设置,该条件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公共建筑项目包含装饰工程且装饰工程部分达到3200万元,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公共建筑项目包含的装饰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装饰工程的造价指标,且不低于3200万元,同时满足招标文件1.4.1中第3项“业绩要求”的规定,否则不满足业绩要求。

 

提问):

奖项情况加分完全违背了《重庆市财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对保障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相关政策导向相悖,政策上支持中小企业,实际却要求这加分那加分,小企业生存下来都难,哪里还有奖项加分,强烈要求取消奖项加分!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重庆市财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招标文件设置的加分项,是基于项目实施质量需求设置的择优评审指标,并非准入条件,未限制任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故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公共建筑具体包含哪些?

  答: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卫生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和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提问十一):

项目推荐品牌中,个别系统都是国外美国产品,现在都在推进国产化趋势,请问在同样性能和技术参数情况下能否增加国产品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十二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请问:承担是否表示承建或者参建都满足?"

2、参建项目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商务要求吗?

答:投标人参建的项目不满足国家级奖项的得分要求。

 

提问十三):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对递交人的身份不作要求。

 

提问十四):

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财务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提问(十五)

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提问(十六)

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注册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不能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提问(十七)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可查询吗?

答:本项目未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做赋码和可查询要求。

 

提问十八):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提问十九):

*******公司中标的******“******”项目,属于出借资质投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纪委监委存档,******是否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此提问为1个无关问题,对此不作回复。

 

提问二十):

"根据渝财采购(2024)17号文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应对中小企业进行帮扶,而在:2.2.2(2)中加分项要求:

一、安全员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得 1 分

二、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

注: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选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这三分,完全是为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定制的,不符合开放市场竞争的要求,请予以矫正和调整"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重庆市财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招标文件设置的加分项,是基于项目实施质量需求设置的择优评审指标,并非准入条件,未限制任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故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十一)

1、"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具体是怎么组建的方式?有没有业主专家"

2、请问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会安排业主代表,如安排,安排几人?

3、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提问(二十二)

类似业绩结算总金额不低于3200万,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如提供的类似业绩结算总金额不低于3200万元,则除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发包人、承包人和结算审核单位同时签字盖章的结算审核定案表,否则不满足要求。

 

提问(二十三)

请问公共建筑装修业绩具体指哪些装修业绩

答: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卫生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和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提问(二十四)

主材表瓷砖项   诺贝尔  罗马瓷砖  马可波罗     罗马瓷砖就一价格低廉的小品牌     和诺贝尔  马可波罗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项目品质如何保障  请发包人给与其他品牌2品牌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罗马瓷砖指的是罗迈思陶瓷(上海)有限公司的产品,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十五)

资格审查部分中的目录与格式的序号不一致,请问目录还是按照招标文件中目录编写吗?

答:投标人可自行编制目录,目录不作为评审因素。

 

提问(二十六)

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是否可以不保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

答: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保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提问(二十七)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不需要

 

提问二十八):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约定内容”填写“除结构补强工程外,其它内容不得分包”。

 

提问二十九

1、我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为室内装饰、装饰设计、装饰等符合加分要求吗?

 

2、技术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请问装饰类的专业符合加分要求吗?

答: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为装饰施工类的符合加分要求,其它类别不符合加分要求。

 

提问(三十)

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答:可以得分。

 

提问三十一

商务部分中的安全员需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吗?

答:投标阶段未对安全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做要求。如果中标,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的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6项“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或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专用合同条款12.4.4条(2)款增加以下内容:承包人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三)专用合同条款15.3.3条(1)款“在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14天内退还。”改为:在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28天内退还。

(四)专用合同条款16.1.2条中“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具体索赔程序按照第19条〔索赔〕约定执行。”均修改为: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五)专用合同条款16.1.2条中发包人违约金计算标准中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均修改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六)专用合同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1 许可或批准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5.1.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8.5.3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10.7.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延误的工期可顺延,但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及合理利润。

15.2.1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七)专用合同条款第7.5.1条第(6)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施工、停建、缓建的;”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施工、停建、缓建、无法按时复工的。

(八)合同协议书第六条增加以下内容:若通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双方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与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为准。

(九)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 、基本技术要求(二)施工管理要求1、工期要求:施工工期计划工期15个月,预计2025年12月初开工,2027年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竣工入住。施工节点工期: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成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300日历天内完成幕墙工程:390日历天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及消防、智能化和暖通工程:450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修改为:1、工期要求:施工工期计划工期360日历天,预计2026年2月开工,2027年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竣工入住。施工节点工期: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成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240日历天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及消防、智能化和暖通工程;360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4.1.1(2)分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分次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修改为: 施工场地的提供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一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发包人于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

(十一)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条第(9)款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工期可顺延。

(十二)删除合同附件15。

(十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中: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

4、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修正为: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十四)招标文件修正目录详见附件。

(十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随本次澄清同时发布。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50000120251211003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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