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邻里综合中心项目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 通山县邻里综合中心项目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601FJ-5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山县邻里综合中心项目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7-421224-04-05-27896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通山县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邻里综合中心项目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开发区;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2.198亩,总建筑面积95513.57㎡,主要建设邻里中心、办公科研、宿舍、人才公寓、配套建筑、地下建筑,配套完成变配电、给排水、消防、安防及弱电、道路、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车棚、绿化及水塘等 。
2.2招标范围: 本次检测内容包括主体结构抽测、沉降观测、幕墙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防雷检测、土壤氡浓度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等,具体检测内容最终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专项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等);(2)供应商须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乙级或乙级以上;(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6)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4其它:_(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41.268625万元;(2)合同履约期限:按照施工工期完成相应的检测服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由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数量法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12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ortal/%EF%BC%89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山县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竹林小区九宫大道255号3楼306(老人社局)(自主申报) | 地 址: 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二楼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联 系 人: 华聪 | 联 系 人: 谭丽凡 |
电 话: 13872199199 | 电 话: 18071263249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1541194729@qq.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通山洋都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17710301040012794 |
2026 年 01 月 21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资格审查条件 | 要求 | 备注 | ||
资质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专项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等);(2)供应商须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乙级或乙级以上;(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 |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⑦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备注:投标人对自身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贿犯罪等失信情况实行承诺制(投标人无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只需提供承诺或声明函),不再单独提交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检测专业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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