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646
项目编号: NXRX-ZC-2025-016
项目名称: 吴忠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吴忠市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69743.7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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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数字照相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1.00 | |
吴忠市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书籍、课本 | 10100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10100.00 | |
吴忠市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其他构筑物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589895.00 | |
吴忠市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镜头及器材 | 4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4.00 | |
数量合计: | 10106 | 预算合计: | 6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2.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8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 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等,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09 11:57:04 至 2025-10-15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3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10-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号
联系方式: 0953-2699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营销中心821室
联系方式: 1870951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安楠高洁
电话: 0953-269918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许凯、董力铮、王菲
电话: 18709517877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