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分公司等七个单位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顺昌县分公司等七个单位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采购编号:NPYSZB-2025045-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顺昌县分公司等七个单位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采购编号:NPYSZB-2025045-2
3.项目概述:顺昌县、浦城县、政和县、邵武市、松溪县、光泽县等六个单位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期限均不超过2年。
4.本项目总预算:约198.40 万元;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75%。
5、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服务 期限 | 预算 金额 | 最高限价(折扣) | 磋商 保证金 | 备注 |
1 | 顺昌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材食材采购项目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21个月 | 21万元 | 75% | 4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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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浦城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材食材采购项目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20个月 | 24万元 | 75% | 4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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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和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材食材采购项目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18个月 | 27万元 | 75% | 5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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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邵武市分公司2025-2027年度职工食材食材采购项目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24个月 | 40万元 | 75% | 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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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松溪县分公司2025-2027年度职工食材食材采购项目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24个月 | 38.4万元 | 75% | 76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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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泽县分公司职工食材食材采购项目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24个月 | 48万元 | 75% | 9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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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采用统一按折扣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如投标报价打7折,则填写为“70%”。
2、本项目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供应商对合同包内所有项目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法人公司(总公司)授于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若是依法暂缓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暂缓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4、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15、承诺与声明。
1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17、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18、实施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一项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成功案例,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无关键页的合同经评标委员会委员一致确认后有权认定为无效合同),分包或转包合同无效。
19、投标人须承诺综合折扣率不高于75%。
2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部分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三章。投标人须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售后概不退换。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亿发副食品城21栋3—4号)获取磋商文件。需要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请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381488975@qq.com,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陈女士:13809599529)。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电子方式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8、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时间:
(1)开标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亿发商贸城(日用副食品城)21栋3—4号)。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亿发商贸城(日用副食品城)21栋3—4号
电话:13809599529
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
电话:0599-8630930
项目经办人:柯先生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滨江路支行 |
银行账号:935077013000231989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到账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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