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招标条件为: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四化河河口泵站改扩建工程) 已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5〕19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8796.43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8796.43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864000立方米/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变更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四化河河口泵站改扩建工程) 已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5〕19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8796.43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8796.43万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864000立方米/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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