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租下列房屋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县寿春镇九龙铸造厂二期产业扶贫基地厂房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租赁 期限(年) | 单价(万元/年) | 底价 (万元) | 起拍总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QTCQ2025001-1 | 寿县寿春镇九龙铸造厂二期产业扶贫基地厂房租赁项目 | 寿县寿春镇寿滨村203省道东侧25米处 | 1500 | 5 | 14.78 | 73.90 | 73.90 | 0.1 |
注:本次对外出租标的物为钢结构厂房1栋,共2层,厂房长50米,宽15米,高4.5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
二、竞租人资格。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登记。竞租人可于2025年4月8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ggj.huainan.gov.cn/)自行下载寿县寿春镇九龙铸造厂二期产业扶贫基地厂房租赁项目挂牌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竞租登记)携相关资料(法人竞租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票据;自然人竞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竞租保证金票据)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业务三部办理竞租登记。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5时30分
(二)挂牌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室(寿县城投大厦5楼)
五、挂牌要求。
(一)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签订合同,租金应按合同要求付至产权单位指定账户。
(三)标的物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租登记的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情况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挂牌单位)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起拍价,否则不成交。
注:本项目属于农村产权项目。
六、保证金缴纳。竞租申请人应将本次挂牌竞租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一银行账户(单位竞租的需从竞租单位银行账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一银行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的编号)。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竞租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标的编号 | 标的 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汇款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QTCQ2025001-1 | 寿县寿春镇九龙铸造厂二期产业扶贫基地厂房租赁项目 | 70000 |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12144101040008560 |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188773892917 | ||||
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营业部 | 36101210000403490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 34050110195800001152 |
备注: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嘉洋(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4-4039640
杜 雷(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4-275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