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区)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实施方案已由伊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委托,就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区)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区)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97号
招标编号:伊建招备(2025)28号
项目代码:2507-410329-04-01-893904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市政燃气中压管网:
建设de315中压燃气管道5275m,de250中压燃气管道12010m,de200中压燃气管道14530m,合计31815m。管网采用pe管,敷设方式为沿道路直埋敷设。
(2)燃气低压管网、户内设施等:
本次方案新敷设低压燃气管道约300km,管径DN15-DN63,主要包含村庄内庭院管网和入户分管管网。建设中低压调压箱、调压柜约400台。
户内燃气设施主要为6个村庄及居民区住户12056户,户内物联网燃气表、燃气自闭阀、燃气报警器、关断球阀、金属软管和镀锌钢管等建设。
(3)燃气数字化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建设
2.5 项目建设地点:
本次项目研究范围为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区):北至豫港大道,南至焦柳铁路,西至宁洛高速,东至丁惠河。
2.6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917.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06.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6.64万元,预备费333.38万元,建设期利息171.59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
2.7 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使用计划按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使用。申请银行贷款9532.66万元,占比79.99%;剩余2385.00万元由项目公司参股各方按照股权比例自筹,以货币形式根据项目进展投入。
2.8 招标内容:
本项目由伊川县人民政府授权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择优选择具有相关燃气方面的管理经验、技术专业能力、运营和气源优势的特许经营者。
2.9 特许经营采购需求:
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洛阳晟源通达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与特许经营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安全管理及期末移交等工作,为伊川县提供燃气运营服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的资产移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约定协商移交。
2.10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民用、商业、工业用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2.11 拟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本项目有政府方参与,特许经营者在新组建的项目公司中占股51%;政府出资人代表洛阳晟源通达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新组建的项目公司中占股49%。
2.12 运作模式:采用BOOT的运作方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
2.13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预计1年。
2.14 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燃气经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伊川县人民政府下属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加本次投标。但是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9月23日 至2025年09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5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十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川县政和东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21600610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联 系 人:汪灿旭
电 话:15838891987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9378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