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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SFJSZ2025040002001扬州市老年养护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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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老年养护院项目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混合,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0% ,其他国有5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老年养护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国庆路395号

2.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4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735 ㎡,地下建筑面积约7750 ㎡)

2.1.3 合同估算价:158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8日,竣工日期:2026年03月14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可研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等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市政配套、室内外标识标牌、单体亮化、景观绿化、室内外装饰、电梯、智能化、无障碍设施等专业所有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根据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含拆除)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满;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报审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施工许可等手续;在报建、报批、报审过程中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的三网、道路、通讯、雨污水排放、红线内供配电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负责自行协调可能因施工与周边发生的矛盾或纠纷等;8)综合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临近建筑物的保护、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项目、现场看护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住宅除外)。如为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9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或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4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4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4月22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一)评标方案: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 5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 3 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三)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四)定标因素:(1)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电气施工图、暖通施工图、装饰施工图、景观绿化施工图、室外市政配套施工图、智能化配套施工图等)与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契合程度;(2)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3)企业信誉:企业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国优”、“鲁班奖”、“詹天佑奖”、 “扬子杯”等(时间以奖项证明资料的发放时间为准;不超过5个;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③获得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优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楼2号楼9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国荣
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8112130918
电话:187623171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4564604@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本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方式:18762317185;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 5 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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