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清丰县马庄桥镇赵家村智能研学菇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清丰县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5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清财办农{202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清丰县马庄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1 投资项目代码: 2504-410922-04-01-615363
1.2 招标人: 清丰县马庄桥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业主: 清丰县马庄桥镇人民政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年清丰县马庄桥镇赵家村智能研学菇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ZCCK-2025-037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项目标段编号: E4109005080A01741001001
2.5 建设地点: 清丰县马庄桥镇赵家村
2.6 建设规模: 新建14座菇类研学棚,每栋菇房面积363平方米,完善道路及配套设施等
2.7 计划投资: 约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工程类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 他: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95%,否则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职称证书
3.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6、业绩要求:/
3.1.7、信誉要求: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98%AF%E5%90%A6%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C%E5%AF%B9%E5%B1%9E%E4%BA%8E%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6%9F%A5%E8%AF%A2%E8%AE%B0%E5%BD%95%E5%92%8C%E8%AF%81%E6%8D%AE%E5%B0%86%E5%90%8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4%B8%80%E5%90%8C%E5%BD%92%E6%A1%A3%E4%BF%9D%E5%AD%98%EF%BC%9B
3.1.8、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在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为同本单位缴纳。
3.1.9、其他要求: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材料,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8万元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1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 8万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无需到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6.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6.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分钟 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马庄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丰县马庄桥镇
联系人:赵玉甫
联系方式:138393110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4层405号
联系人:何少振
联系方式:17839357079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18839380369
地 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