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地下室建筑规模的描述,原为“地下室建筑面积:24000㎡”,现更正为“地下室建筑面积:21000㎡”。
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2.4条招标文件的修改“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之规定,鉴于本次补遗内容不会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将保持不变。
招标人:德阳市旌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