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公务电瓶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务电瓶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4台公务电瓶车车辆保险(含商业险、交强险);其中商业险:1、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200万;2、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保险金额:10万;3、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保险金额:10万;4.车辆损险等。保险公司必须做到24小时全天候受理报案服务;接报案后应在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设有专人受理案件及快速理赔事宜。 项目预算金额68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平安法治办网格事务部地址: 光明街道办光翠路北81号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755-23422633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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