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巴东县野三关镇、绿葱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SBD-202512TL-00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12TL-006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巴东县野三关镇、绿葱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422823-04-01-9136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九润生态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巴东九润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望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绿葱坡镇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 24813.9924公顷(37.22万亩),项目整治区域总面积 2299.9713 公顷(34499.57亩),项目共分为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乡村与产业提档升级整治四部分。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本标段为工程总承包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0 合同估算价:364293800.00元 | |||||||||||||||||||||||||||
| 2.3其他: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要求如下:1、设计费控制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标准计算后的 64%。2、工程费用控制价:项目工程建安费的 98%且总价不超过36429.38万元。(工程建安费按国家和湖北省发布的最新房屋、市政、装饰、安装、绿化等定额及行业定额、恩施自治州八县市城区巴东县2025年 12 月《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等依据进行计算,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出具预算清单及价格,若该项目进行财政评审,则采用财政评审审定的清单及价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3.3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或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④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bdweb/%E9%80%9A%E7%9F%A5%E5%85%AC%E5%91%8A%E6%A0%8F%E7%9B%AE%E3%80%82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31至2026-01-20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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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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