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新能源申能光明长江养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EPC2025-07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新能源申能光明长江养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申能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申能光明长江养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上 海市崇明区东平镇,拟利用地块为长江水产养殖场的范围,面积约2120亩,直流侧拟装机 容量约66.691MWp,交流侧容量55.8MW,拟采用N型595Wp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主要建设在水面上方及塘埂区域。项目采用组串式逆变器、经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两条集电线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最终以1回110kV出线接入对侧站堡北变(送出工程由电网建设)本 项目为“全额上网”,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建设,12月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目前 项目备案、可研及初设、接入批复等已完成,具备开工的前提条件,现开展申能光明长江养 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工作。
2.招标范围:申能光明 长江养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本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的详细 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并网、验收、转商运、质保等一体化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 体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新能源申能光明长江养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新能源申能光明长江养殖场55.8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
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以及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级】:
(3)【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新标准二级及以上(原标准: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单体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9.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具有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书(并附合同)等有盖章的材料);
(4)拟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10.投标人(或牵头方)须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0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由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6时00分、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现场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1)法 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领 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 许可证、资质证书、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 今具有至少【一】个单体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应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 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资格条件1~5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联合 体协议(如有)。注:1)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 准。3)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 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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