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拟对2025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拟对2025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专区(https://***/%EF%BC%89%E4%BB%A5%E5%85%AC%E5%91%8A%E5%BD%A2%E5%BC%8F%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2投标人具备由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证书适用地域包含项目所在地,外地乙级企业需在四川省保密局备案。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2.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线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19955952@qq.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包含:报名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