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以霍伊经发〔2026〕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9729.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56.6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2993.7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662.92平方米。项目包含:1#宿舍型保租房,建筑面积6410.46平方米, 地上12层,剪力墙结构;2#宿舍型保租房,建筑面积6359.30平方米,地上12层,剪力墙结构;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762.69平方米,地下1层,框架结构。
2.1.3 总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60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咨询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等;(2)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3)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相关后续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承担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依法在工程施工单位注册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条件:
①施工业绩: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
②设计业绩: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业绩可做为施工(设计)业绩使用。
注:类似工程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相似的住宅、宿舍或一般公共建筑新建项目,具体工程特征指标要求:1、施工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2、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工程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相似的住宅、宿舍或一般公共建筑新建项目,具体工程特征指标要求: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
3.6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申请,牵头人提供);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7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预算员1名、资料员1名,具备有效的执业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 信誉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3)申请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4)申请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申请。
3.10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申请人在职人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0时00分至2026年2月9日1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E8%B5%84%E5%AE%A1%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8%B5%84%E5%AE%A1%E6%96%87%E4%BB%B6%E3%80%82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2月14日16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唐鹏, 联系电话:15886951263;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丽萍,联系电话:1899937320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
联 系 人:唐鹏
电 话:15886951263
传 真: 0999-8980511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座1439室
联 系 人:马丽萍
电 话:18999373201
传 真:0999-8122623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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