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海州区城乡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名称:海州区城乡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推进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现决定对全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进行采购。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内容如下:1、道路保洁作业长度约155.3572千米,道路机械化作业面积约544.5万平方米(按清扫两遍计算);道路人工清扫面积约1354.2万平方米;2、公共厕所保洁管理:338座(环卫产权286座、代管镇街52座);3、垃圾转运管理:全区在营运垃圾中转站27座(目前在册30座,其中富强路和杏坛路中转站未启用,海州开发区中转站停用,步行中街临时型移动站未计入固定站范围);全区生活垃圾转运规模约800吨/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保障服务稳定性及延续性江苏海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已承担本区域环卫服务,建立了完善的人员管理、设备调度及应急响应体系,熟悉区域环卫需求特点(如老旧街区、商业密集区等特殊场景),且服务质量已得到认可。延续原供应商可确保服务标准、作业流程的连贯性。(二)保障社会稳定性项目关系到环卫工人社会特殊群体就业生存和权益保障,由于采购方将原有的环卫人员经过打包后由江苏海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接收,现有一线员工2500人。原供应商与现有环卫工人已签订长期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为工人建立相对稳定的薪酬体系(如基础工资+绩效补贴)及福利政策(如高温津贴、节日慰问等),符合“稳就业、保民生”政策导向。(三)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保障活动等。江苏海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区属国有企业,拥有高度的政治站位,勇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在过往的服务中,已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应急处置机制和专业的应急处置队伍,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置能力。(四)节约财政投资江苏海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已配置专用环卫设备(环卫专业作业车辆约400辆,除雪专业车辆设备约170台),具备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办公及设备停放场地40000m2,避免重复投资。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海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西南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6091520326M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期限:一年。履约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的18个镇街(浦南镇、宁海街道、板浦镇、新坝镇、锦屏镇、新浦街道、新东街道、新南街道、新海街道、路南街道、浦西街道、郁洲街道、花果山街道、南城街道、朐阳街道、幸福路街道、海州街道、洪门街道)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43号
联系电话:05188558889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
联系电话:0518-8560558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联系电话:0518-80560687
六、附件(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