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6184F
项目名称: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系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网站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核实,以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 3 幢 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 3 幢 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江北大街38
联系方式:1590915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13629154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志祥
电话:13629154515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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