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三门峡湖滨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三门峡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门峡湖滨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NGC-2025-298-公开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区内
2.4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建设 1 个示范性充电站(三门峡易事特生活区充电站)、3 个集中式充电站(三门峡梁家渠佳苑充电站、三门峡梁家渠佳苑充电站、三门峡师家渠充电站),合计新建 720KW 直流充电堆 2 套(一拖六)、600KW 直流充电堆 3 套(一拖五)、480kW 直流充电堆 2 套(一拖四)、180KW 直流充电桩 4 台,120KW 直流充电桩 11 台,7KW 交流充电桩 8 台,可满足 108 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本项目主要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配套电气配电设备,总建设功率 6296KW,其中 720KW 直流充电堆 2 套、600KW 直流充电堆3 套、480kW 直流充电堆 2 套、180KW 直流充电桩 4 套,120KW直流充电桩 11 套,7KW 交流充电桩 8 台,100KW/215KWH 储能一体机 1 台,分布式光伏220.4kWp;配套安装 1600kVA 箱式变压器 2 台、1250kVA 箱式变压器 1 台、800kVA 箱变 2 台及电气设备安装、变压器、光伏组件等,配套 10kV 电力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响应发包人的具体分批建设指示,根据发包人的指示分批进行项目的建设施工。
2.5 招标范围:发包人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报装、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及试运行、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6 计划总工期:12个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企业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风力发电的其中一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其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可重复担任。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项目施工和设计充电桩项目业绩各2份,或EPC总承包充电桩项目业绩2份,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需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其投标(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期之后,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为准;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8招采工作廉洁承诺书;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设计企业或者施工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9.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首次登录前须完成注册:点击网页中部【注册-供应商】,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注册(详见“主体入驻平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进行供应商登录,再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至“e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此业务系统进行账号绑定后,首先需要供应商完善诚信库信息,然后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要参加的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系统操作手册”(https://***/
4.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对公转账或其他方式转账(只有对公转账可开对公开票,其他方式转账无法开对公发票),并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开票查询】查询发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4.4售价(工本费):500元/份,各潜在单位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交至如下账户:
户名:河南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汇城支行
账户:25460181987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0569095/4008280799。
5.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招标采购系统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峡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科技创新服务大厦(大岭路与青龙路交叉口东 100 米)B 座 11 楼
联系人:王文朋
联系电话:0371-669758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
联系人:刘成刚、朱莉莉
联系电话:0371-60569088、60569090
三门峡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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