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14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预算资金为自筹资金9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2. 项目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四号桥北驯海路(原新立村村委会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4. 计划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共计3年(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任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202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每日9:00:00-17:00:00,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具有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4: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3日14: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四号桥北驯海路(原新立村村委会院内)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20789488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13512290345、18622688701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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