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5033
项目名称: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 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5B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联系方式:0898-66719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联系方式:0898-66261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98-6626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