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513349 | 项目名称 | 石岩旧市场空地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老街17号 |
| 装修情况 | 其他(空地(建议意向承租方联系出租人前往实地勘察)) | 面积/数量 | 1830.64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出租方以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土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出租方移交时现存和承租方使用期间发生的影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承租方承诺不得因使用用途违反政府相关规定导致不能使用或强拆为理由,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供电、供水、安监、消防、城管、环保、工商等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4.租赁土地由承租方自主经营,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5.承租方须做好租赁土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租赁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对承租方提出安全整改要求,承租方应及时、无条件、自费进行整改,消除隐患。6.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事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经营活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租赁、安全生产保证金,收回租赁土地。7.租赁期间,如遇城市更新及道路改造或房屋楼体公共维修工程,承租方不得以影响经营为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租金及其他赔偿的要求。8.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项目或出租方开发需要,需对该土地进行项目开发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出租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以便承租方有充分的时间处理善后事宜。承租方按本协议约定应搬离或自收到出租方要求搬离的通知之日起负责清空自有及其他第三方存放于该土地上的所有车辆、动产及物品,无条件按期将土地及土地上的不动产(包括附着物、添附)无偿交给出租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涉及撤场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9.租赁期满或因协议约定解除情形发生而终止、解除的,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投入的动产、物品由承租方自行搬走,其他不动产(包括附着物、添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10.不经营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物品、电镀、污染、噪音、粉尘、模具、印刷等行业。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出租方以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土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出租方移交时现存和承租方使用期间发生的影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承租方承诺不得因使用用途违反政府相关规定导致不能使用或强拆为理由,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供电、供水、安监、消防、城管、环保、工商等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4.租赁土地由承租方自主经营,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5.承租方须做好租赁土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租赁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对承租方提出安全整改要求,承租方应及时、无条件、自费进行整改,消除隐患。6.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事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经营活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租赁、安全生产保证金,收回租赁土地。7.租赁期间,如遇城市更新及道路改造或房屋楼体公共维修工程,承租方不得以影响经营为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租金及其他赔偿的要求。7.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项目或出租方开发需要,需对该土地进行项目开发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出租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以便承租方有充分的时间处理善后事宜。承租方按本协议约定应搬离或自收到出租方要求搬离的通知之日起负责清空自有及其他第三方存放于该土地上的所有车辆、动产及物品,无条件按期将土地及土地上的不动产(包括附着物、添附)无偿交给出租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涉及撤场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8.租赁期满或因协议约定解除情形发生而终止、解除的,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投入的动产、物品由承租方自行搬走,其他不动产(包括附着物、添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 水电押金:1万元; 安全生产保证金:3万元。 | 物业管理费 | 由承租户自行向管理处缴纳 |
| 空调费 | 无 | 水费 | 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负 |
| 电费 | 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负 | 其他 | 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负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宝投集团审议通过后可直接出租,但出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竞价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如为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3、本物业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不允许转租、分租(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报告(查询网址http://***/index.html%EF%BC%89%E6%88%96%E5%BD%93%E5%9C%B0%E5%B8%82%E5%9C%BA%E7%9B%91%E7%9D%A3%E7%AE%A1%E7%90%86%E5%B1%80%E7%9B%B8%E5%85%B3%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F%BC%8C%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9%A1%BB%E5%8C%85%E5%90%AB%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6%83%85%E5%86%B5%EF%BC%88%E6%88%96%E7%B1%BB%E4%BC%BC%E6%8F%8F%E8%BF%B0%EF%BC%89%E3%80%81%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F%BC%88%E6%88%96%E7%B1%BB%E4%BC%BC%E6%8F%8F%E8%BF%B0%EF%BC%89%E3%80%81%E8%BF%9D%E6%B3%95%E8%AE%B0%E5%BD%95%EF%BC%88%E6%88%96%E7%B1%BB%E4%BC%BC%E6%8F%8F%E8%BF%B0%EF%BC%89%EF%BC%9B%3Cp%3E 2、提供“信用中国”https://***/%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A%A5%E5%91%8A%E6%89%93%E5%8D%B0%E4%BB%B6%E3%80%81%E5%85%A8%E5%9B%BD%E6%B3%95%E9%99%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6%89%93%E5%8D%B0%E4%BB%B6%EF%BC%88%E6%9F%A5%E8%AF%A2%E7%BD%91%E5%9D%80%EF%BC%9A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F%BC%9B%3Cp%3E 3、提供资格条件第3条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层 |
| 联系人 | 舒龙;洪瑄翊 | 联系方式 | 18165729017;18718933913 |
| 邮箱 | 332751464@qq.com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宝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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