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风机及海上升压站防腐涂层维护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风机及海上升压站防腐涂层维护施工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平台不需要高空作业的钢结构,含扶梯、栏杆等。
2、风机平台以下基础,含桩基、爬梯、套笼、靠船构件等(需高空作业)。
3、海上升压站需高空作业钢结构,含导管架基础、靠船件、上部组块外立面等。
4、升压站平台底面等无法通过常规吊篮直接作业部位(需要高空作业),含平台底部横梁及支撑架等隐蔽区域。
5、升压站不需要高空作业的钢结构,含地坪、栏杆、扶梯、墙面、设备底座、门、窗、控制箱等。
6、海上升压站需高空作业的防撞结构SA形橡胶护舷(含安装)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链接])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链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链接])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场防腐施工合同业绩和1个海上固定设施基础飞溅区防腐施工合同业绩(两个业绩不能为同一个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4.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海上固定设施防腐施工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及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页面】。
15.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需持有海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以及高处作业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