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112025000049-1
二、合同名称:2025年编制内采购公务用车(7辆)
三、项目编号:N5111112025000049
四、项目名称:2025年编制内采购公务用车(7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联系方式:18048139887
供应商(乙方):河南弘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24层156号
联系方式:13273711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纯电新能源轿车1辆 | 1(辆) | ¥172,000.00 | ¥172,000.00 | BYD7009BEV10型纯电动轿车 |
| 2 | 纯电新能源轿车3辆 | 3(辆) | ¥122,100.00 | ¥366,300.00 | BYD7008BEVC2型纯电动轿车 |
| 3 | 插电混动新能源越野车3辆 | 3(辆) | ¥144,800.00 | ¥434,400.00 | BYD6483ST6HEV14型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 |
合同金额: 972,7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车辆所在地登记中心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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