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项目工程项目管理(二次征集)
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福建某项目工程项目管理(二次征集)(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福建项目筹建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全额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征集人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福建项目筹建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及信息系统等。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00万元
2.4征集范围:福建某项目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1)前期工作阶段:参与办理项目用地、规划、人防、地震、环评、消防、安评、职业健康、水土保持、林木砍伐、安全防范、绿化等所有工程项目手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阶段工作内容:参与初步设计审查、设备材料选购,参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招投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参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督促设计单位、所有施工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参与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协助制定投资计划、用款计划。
(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环境,对工程建设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信息、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
(3)竣工验收阶段:协助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产交付等。协助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4)项目后期: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每一次审计。
2.5 服务期:
自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得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身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
征集申请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石油化工项目管理业绩且满足总罐容不低于10万立方米或单个罐容<油罐>不低于1万立方米。征集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投资规模页、双方盖章页)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核心内容,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加以佐证,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油罐>
3.5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石油化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本人有效注册执业证书的注册单位和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为征集申请人)、身份证、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且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的复印件。
3.5.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石油化工项目管理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且业绩满足总罐容不低于10万立方米或单个罐容<油罐>不低于1万立方米。征集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投资规模页、双方盖章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核心内容,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加以佐证,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油罐>
3.5.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征集申请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征集申请人具备保密办公的基本设施条件,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证明,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征集项目。
3.9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0本项目第一次征集入围的供应商无须参与第二次征集。
4.征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征集文件。
征集文件费用:0元。
征集申请人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支付征集文件费用,平台使用费800元。缴费方式:平台项目编号:0747-2560SCCXA436。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缴费手续后,可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征集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10: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5.2递交方式: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征集响应文件,由征集代理机构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需纸质文件递交。
5.3递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开标室(四) 。接收征集响应文件联系人:许倩 18910320672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福建项目筹建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8960558353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联系方式:1891032067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7.3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人:黄女士 监督电话:1802065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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