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HT0932025000276-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0932025000276-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8万元
最高限价:216.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1: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需要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分公司的授权书;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到 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线上获取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供应商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接收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0302060219300171181 账 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 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8222862720。) (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 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提供注册截图。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599822182@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
联系方式:2314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8222862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余、党晓光
电 话:1822286272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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