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高新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二期)EPC总承包孝感高新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二期)EPC总承包(HBXG-202511FJ-04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XG-202511FJ-04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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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高新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二期)EPC总承包已由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2509-420950-04-01-3963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孝感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孝感市高新区黄香路以东、航天大道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5224㎡,地上建筑面积约104624㎡,地下建筑面积约600㎡,机动车停车位约254个,非机动车位约4209个,室外配套、围墙、门卫、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等工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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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合同估算价:3159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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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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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申请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则据实提供)。 (4)业绩要求: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 (5)申请人拟派人员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职员工。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2)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协商确定;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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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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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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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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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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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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