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桐城段代建协议》等文件的要求,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由六安市人民政府作为推进主体。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特许经营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六政秘〔2025〕110号),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由六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六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皖发改基础〔2025〕658号)文件审核通过。招标人为六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规划的54条联络线之一,不仅是S19淮南至桐城高速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新增的合肥都市圈环线G9912(12条都市圈环线之一)西环与国高网G0321德上高速的连接路段。本项目路线起点顺接S19淮桐高速合肥段,自北向南经过穿越舒城县千人桥镇、百神庙镇、舒茶镇,桐城市大关镇,终点在大关镇龙头村衔接G0321德上高速。路线全长约44.069公里,其中六安段长33.222公里,安庆段长10.84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2.37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1.64亿元,项目概况最终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2)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①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将按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获得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养护维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权、建设权、运营管理权和养护维修权。运营管理权包括通行费收费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含加油(气)站、停车区、服务区、充电桩等)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等经营性权利。鼓励中标人在项目规定区域内合法合规发展其他路衍经济,取得的经营收入归中标人所有。
②中标人作为特许经营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初步协议》约定,组建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核准、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S19六安段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六安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将S19安庆桐城段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安庆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含收费期)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政府方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国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执行。
④项目实际的收费期限最终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收费期届满前,如法律法规对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⑤项目资本金总额为估算总投资额的20%(例如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723740.92万元,项目资本金则为144748.18万元)。项目资本金由中标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必须为中标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首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并在《初步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到位,剩余项目资本金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到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3.1.1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下同)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资格审查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1.3 投融资能力资格审查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合计具有不低于73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联合体各单位均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该单位出资比例乘以73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
3.1.4 商业信誉资格审查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虽被取消投标资格但处罚期已满;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被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或虽被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但处罚期已满;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9B%E2%91%A4%E5%9C%A8%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F%BC%88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2%91%A5%E6%8A%95%E6%A0%87%E4%BA%BA%E5%8F%8A%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5%9C%A82023%E5%B9%B41%E6%9C%881%E6%97%A5%E8%87%B3%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F%90%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6%85%E6%B2%A1%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3%80%82%3C/p%3E%3Cp%3E
3.1.5 业绩资格审查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参与投资过1个估算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项目。
3.1.6 六安及安庆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或联合投标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6家。
(2)联合体各单位出资比例(同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得为零,且联合体牵头人股权比例须大于35%。
(3)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单位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标后,其各单位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的成员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6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开标3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5.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备注
7.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担保。
7.3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下载。
7.4 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年1月6日9时00分。
7.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7.6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9016/TPBidder)%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3%80%81%E8%A1%A5%E5%85%85%E5%85%AC%E5%91%8A%E3%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7.7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
7.8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7.9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主任
电话:0564-3952237
8.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吴工
电话:0551-66061312
8.3 监督部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市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电话:0564-5150909
9. 投标保证金账号
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舒城至桐城段特许经营者
账号1: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账 号:178240952537
账号2: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账 号:121402010400057580000000067
账号3: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六安政务区支行
账 号:0000006100034000000530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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