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小潼河上段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 蓬溪县水利局 以 蓬水函〔2025〕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 / ,经 蓬溪县水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水函〔2025〕1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一个标段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k㎡,其中石坎坡改梯14.47h㎡,土坎坡改梯22.11h㎡,修建蓄水池4口,沉沙凼54口,山坪塘3座,排灌沟渠10.39km,生产道路7.35km。封禁治理842.06h㎡,保土耕作821.38h㎡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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