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普惠金融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普惠金融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郑州自贸区分行普惠金融外包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分包划分:共分为1个分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1年
项目预算:51.84万元(含税)
续签管理:合同到期不续签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模式,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资格后审项目,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供应商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4.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所报业绩案例内容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13.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日1个工作前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2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采购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二)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010-66595932/010-6659348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 间: 2025年12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 点: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原出版传媒大厦6层财务运营部)
报名咨询电话:0371-87027984
3.领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审查资料复印件到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原出版传媒大厦6层财务运营部)领取采购文件;
(2)邮件形式获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郑州自贸区分行普惠金融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将审查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jkxqzz_ha@bank-of-china.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我行将以复函形式发送电子版采购邀请文件。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4)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②被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③合格供应商基本要求中所有资料。
备注:上述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够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