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LFNYGC2026090001 | |||
工程名称 | 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二桥村、安阜村 | |||
工程规模 | 改造提升0.38万亩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GLFNYGC2026090001001002 | 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 | 公开招标 | 16.19 | 2026-09-28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6-09-28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7年06月27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9-28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10-10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6 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 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农〔2026〕63号 《关于2026年度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二桥村、安阜村。 2.3 工程类型:农业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0.3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新(拆)建灌溉泵站13座;新(拆)建衬砌明渠(沟)16.154km;新(拆)建排水暗渠0.11km;新(拆)建涵洞22座、分水井35座、过渠涵40座、节制闸39座、下田便涵80座、放水洞 683 座;新建机耕道路3.285km;土地平整504.15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16.19万元(项目总投资为893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本工程包括经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的2026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的全部建设工程及招标结余资金增建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7 监理服务期: 240日历天施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资格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人员资格 3.2.1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资格; 3.2.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专业要求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水利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2.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1人(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规定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企业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中需同时含有排灌泵站和灌溉渠道等综合工程)。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2、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3、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2 其他: (1)投标人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 以“信用中国”[链接] 公布的信息为准)。 (3)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至2026年 10 月 10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26 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工程质量目标等级为合格,符合扬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规定。 8.2 无论何种原因,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标段剔除已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重新按照排名递补推荐。 8.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评委费按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标准执行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上发布。 9.2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3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4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5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响应方登录 ” 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EF%BC%89%EF%BC%8C%E6%8A%80%E6%9C%AF%E4%BA%BA%E5%91%98%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0514-82087167%E3%80%82%E7%9B%B8%E5%85%B3%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5%8F%AF%E5%9C%A8%E2%80%9C%E6%89%AC%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4%E2%80%94%E4%BA%A4%E6%98%93%E5%90%91%E5%AF%BC%E2%80%9D%EF%BC%88[%E9%93%BE%E6%8E%A5]%EF%BC%89%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9.6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路5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蜀冈怡庭59栋4楼 联系人: 徐吉 联系人:李雪梅 电话: 13852409890 电话:1995245229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jslixu168168@[链接]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514-87022711 10.3异议渠道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514-87022711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路50号 | 联系人 | 徐吉 | |
传真 | 电话 | 13852409890 | ||
邮编 | 225000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蜀冈怡庭59栋4楼 | 联系人 | 李雪梅 | |
传真 | 电话 | 19952452293 | ||
邮编 | E-mail | jslixu168168@[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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