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乡镇气化建设项目已由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和发改批〔2025〕2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乡镇气化建设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 De63-De200 材质为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PE100-SDR11 的埋地中压燃气管道257公里,De63材质为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PE100-SDR11的埋地低压燃气管道286公里,DN25材质为无缝钢管的入户低压架空燃气管道57公里中压PE阀井230座,Q=15000Nm/h次高压调中压调压柜4台,Q=50Nm /h调压箱(带电伴热)966台,家用燃气报警器11517套,家用防电磁阀11517套,燃气自闭阀23034套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1.1建设地点:新和县
2.1.3 总投资额:30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3月15日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划分1个标段
2.1.6其他:需要项目负责人
2.2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设计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采购单位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书(如有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近三年内具有一个类似业绩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条要求配置。(注明:其中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按照本次招标所规定的工程规模拟派相应项目负责人,其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3.8、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需明确采购单位);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报名即可,联合体其他单位无须报名;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9、信誉要求:(组成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投标企业近一年内(2024年12月01日至 2025年12月01日)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2..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承接工程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3年(最多不超过 10年)内不存在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在以上要求之 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3.10、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0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10时30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21855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
邮 编:842100
联 系 人:艾买尔江 ·托合提
联系电话:133699788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乾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双拥社区锦绣路48号滨河尚景2号住宅楼2单元203室
联系人:史鹂励
联系电话:17881671111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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