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通行审批【2023】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17822562.32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通辽市中心城区
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K1505002025072803001001 | 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 100天 | 17611227.59元 | 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说明。 |
K1505002025072803001002 | 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 100天 | 211334.73元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说明。 |
3. 公告发布媒体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三)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5年8月25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5年8月4日 至 2025年8月11日23:59 (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6. 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实行互联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解密;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保函/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递交。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 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范围:1.施工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2.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五)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燃气安全运行感知监测设备、设备远传系统、分离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及市财政资金;
(七)监督单位:本项目监管部门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5-8277012,邮箱:tlszjjzhbzzx@163.com,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东侧路南。
潜在投标人如有异议,可自主选择在内蒙古公共资源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或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收到后将予以答复。
(八)仅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九)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施工标段:
1、企业资质要求:
1.1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人员资质要求:
2.1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
2.2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计算机、电子、自动化、通信、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3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财务要求:要求具备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年起计。
4、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25)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分单次达30分(含30分)以上的,公示期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截至到开标时间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截图为准)。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行为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单位以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信用报告为准)。
9、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10、本项目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0.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拟派;
10.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10.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10.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0.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0.6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有)等事宜。
10.7 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投标登记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能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使用的单位数字证书(CA锁或标证通)登入投标人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需新办单位数字证书(CA锁)的,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网交易“——“CA办理”按钮,根据需要自行选择CA厂商办理即可)。
没有入库(注册主体信息库)的企业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56.38.66:8084/PS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主体信息库注册,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操作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
(十一)电子招投标
(1)本项目实行互联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解密;(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后,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3)投标人应于开标前60分钟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等候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时限: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全部完成解密,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5)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点击页面下方“确定”,所有投标人均确定后可提前结束本环节,进入下一环节。(确认前投标人可提出异议,结束后不能提出异议。)
温馨提醒: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网交易”——“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帮助手册。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64号
邮政编码:028000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75-826155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E座17层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刘婧
联系电话:17647582381
电子邮箱:nmgzw999@126.com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