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光伏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石灰窑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区光伏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石灰窑乡)已由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以平政函【2025】1号、平政函【2025】15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平安区石灰窑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安装635Wp单晶双玻太阳电池组件共1371块,总装机容量870.585kWp。100kW组串式逆变器5台、8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自2025年06月28日0:00时至2025年07月02日下载。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