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山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26-00031
项目名称:黑山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6500
最高限价(%):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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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清单
项目名称:黑山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名称 | 参数 |
黑山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 附件1:一、服务范围二、服务内容三、服务要求 |
附件1
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1、黑山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在芳山镇、太和镇、白厂门镇、镇安镇、段家乡、四家子镇、常兴镇、新兴镇、姜屯镇、励家镇、绕阳河镇、半拉门镇、无梁殿镇、薛屯乡、胡家镇、新立屯镇、八道壕镇、黑山街道、大虎山街道,共计17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新建18厘米厚水泥路面工程共计200公里,路面宽度分别为3米、3 .5米、4米、4 .5米和5米,共计面积 77.75万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前期:路基平整;
2、施工阶段:施工中的质量(如原材料的抽样检测)、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3、竣工验收阶段: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质保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关系;
5、其他内容以中标后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三、服务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
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旁站监理。并对监理过程自身安负全责。同时监理一切费用支出自行承担 。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材料和测试设备。
4、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人员需具有省级监理证书。
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项目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且被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载入行贿判决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文件、解密及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因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山县财政局
地址:锦州市黑山县解放南街46号
联系方式:0416-559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18524575696
邮箱地址:hualong88518@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话:1852457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