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番禺区重点项目选址分析及前期方案论证(2026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AZ-2026-GDZFCG150
项目名称:番禺区重点项目选址分析及前期方案论证(2026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番禺区重点项目选址分析及前期方案论证(2026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番禺区重点项目选址分析及前期方案论证(2026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重点项目选址分析及前期方案论证(2026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重点项目选址分析及前期方案论证(2026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须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证书。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二、须知前附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5号
联系方式:34588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金山谷意库14栋201-5室
联系方式:020-84888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日明
电 话:020-84888239
广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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