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昌市体育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南昌市天然泳场滩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红谷滩区九龙湾段、南昌县七星湾段、 西湖区千红滩段、西湖区万紫滩段等。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天然泳场滩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洪发改审字【2025】26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7664.7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8739023.99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建设方委托的工作(包括三通一平、现状管线保护、管线迁改及补偿、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垃圾清运、苗木迁移等),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项目;(3)采购范围: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采购、安装、调试与技术指导、试运行及其它服务等全过程服务。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南昌市天然泳场滩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七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提供合格有效的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要求 | 一、本项目资格条件为: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凭近60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建安费大于等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或EPC设计业绩。(4)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凭近60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建安费大于等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施工业绩;3.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拟派七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提供合格有效的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且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牵头方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且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均应进行登记;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进行登记,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注:以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12个月中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各投标单位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符合评审要求,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三、本项目监管单位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电话:0791-83838053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联系人 | 李翔、涂莉、佐珊珊、李志文、吴昕、彭子聪 | 联系电话 | 0791-88536621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5月15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5月15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5月15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