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海事局职工制服洗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GXM-CS-2025-038
项目名称:厦门海事局职工制服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1 | 厦门海事局职工制服洗涤服务 | 否 | 1项 | 270000 | 5000 | 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 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厦门海事局职工制服洗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厦门海事局职工制服洗涤服务。
2、项目编号:HZCGXM-CS-2025-03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1 | 厦门海事局职工制服洗涤服务 | 否 | 1项 | 270000 | 5000 | 一年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后附表。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前台,报名期限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采购信息或更正信息,若不一致,以更正信息为准(下同)。
6.2获取地点及方式:详见采购信息或更正信息。未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6.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信息或更正信息。
9、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0592-6896902
10、代理机构: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
联系方法: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经办 | 吴枝华、叶郑乐 | 负责磋商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0592-5889568 |
2 | 财务 | 邱丹婷 | 负责保证金收退等咨询工作 | 0592-5889568 |
项目联系邮箱:xiamenhuizhong@163.com |
11、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福津支行 |
账号 | 4100 02700 9200 1038 75 |
收款单位 |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附表: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合同包的供应商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 | (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信用记录要求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响应的,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满足其他资格证明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联合体要求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2-6896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幢)1903单元
联系方式:吴枝华、叶郑乐、邱丹婷 0592-5889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枝华、叶郑乐、邱丹婷
电 话:0592-5889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