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六十一、第六十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50908001001
1.招标条件
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农函发【2025】7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青冈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金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45万亩,全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 共416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2个标段(所有标段均不允许兼投,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所投后续标段按无效投标处理),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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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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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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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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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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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青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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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肥堆放场(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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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6,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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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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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青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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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肥堆放场(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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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1,6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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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有效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2025年9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3000-30000m2 )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