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应急业务楼项目
供电工程(含临时基建用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B2026-ZB-1718/003R)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1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 (包)[001]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应急业务楼项目供电工程(含临时基建用电)(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亨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8252.78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宝鸡先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736009.31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诺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8460.92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陕西亨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罗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132017201901243;
中标候选人 (宝鸡先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小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060806883;
中标候选人 (陕西诺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阳阳,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32311528;
3、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亨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得分:89.38分;
中标候选人(宝鸡先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得分:85.16分;
中标候选人(陕西诺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得分:85.06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C 座 9 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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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68号
联 系 人:王建军、郑晓朋
电 话:0917-3365588
电子邮件:bjjkzxxmb@[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马营路七号院九号楼三楼(陈仓园市民中心西隔壁中国中铁院子)
联 系 人:年婷婷、赵晗羽、张学强、刘艳
电 话:029-88481271、0917-3552019
电子邮件:978742034@[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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