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232026000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4 09:30:00,更正为:2026-11-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1-04 09:30:00,更正为:2026-11-09 09:30:00。
更正事项一: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感应式水龙头”的参数“供电方式:do6v直流/220v交流。”更正为“供电方式:DC6v直流/220v交流”。
更正事项二: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血氧仪”的参数“功耗:≤50mA”更正为“工作电流≤50mA”。
更正事项三: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防走失手表”的参数“LOS定位”更正为“LBS基站定位”
更正事项四:采购文件第一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涉及的设施设备属于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供应商为本项目涉及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则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管理办法》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本项目涉及医疗器械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则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管理办法》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更正为“1、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提供有效的对应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按身份提供对应有效资质复印件(扫描件):
(1)制造商: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经销商/代理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有资质文件须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且与投标产品类别一致。”
请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阁县民政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方式:159083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元智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水柜街91号四楼401
联系方式:0839-8736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839-8736868
广元智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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