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服务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25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5〕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与云龙山路交界处大楼9-16层(总高16层)。改造建筑面积1032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内部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实验室装饰装修含动物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样品库、试剂库、电子天平间、实验室环保处理设施设备等。
2.2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与云龙山路交界处大楼9-16层。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不限于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完成时间符合建设方进度要求)。甲方对实验室规划布局已有比较成熟的需求表达,同时可提供大楼现有建筑图、结构图等基础图纸。
2.4设计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初步的设计成果,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6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文件变化导致设计规模减少的,设计费用按实际面积等比例调减。
2.7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文件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签约或终止签约。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中成药、药物制剂、化学原料药)任一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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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业绩(5分) | 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净化实验室或实验动物设施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同一项目不同设计阶段的业绩不得重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 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重复;否则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分) | 5 |
6 | 服务方案 (5分) | 提供相关服务计划,包括人员安排、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工作成果、误期赔偿等方面承诺内容进行打分。 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提供项目负责人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施工期间派驻设计师驻场跟踪服务(符合建设方施工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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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4分) | ①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 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②获得过建筑工程类省级建筑设计奖项的,每个得0.5分,满分2分。 (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①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②获得过建筑工程类省级建筑设计奖项的,每个得0.5 分,满分2分。 (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 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4 |
注: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省级奖项以省建设厅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投标人获奖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不可以兼得。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康文路17号
联系人:赵云
电话:188511984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
联系人:踪金梁
联系电话:025-86636562 、137705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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