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边坡安全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以《关于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85号)和《关于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9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1〕177号)和《关于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5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边坡安全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和巴中市境内,起点位于广元市苍溪县茶店乡,顺接在建的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并与G75广元至南充高速公路相接,止于巴中市巴州区巴州镇,与G5012达州至巴中高速公路相接。
本次招标路线长度93.08公里,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0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设置桥梁25580.38米/88座,其中特大桥1345.5米/2座,大桥23903.72米/80座,中小桥331.16米/6座;涵洞及通道147道。设置隧道21717米/20座,其中长隧道15099米/10座,中短隧道6618米/10座。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7处。
2.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
1.完成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边坡安全监测预警服务,监测点共计22处,设备7项(倾角加速度计、GNSS接收机、测斜仪(阵列式位移计)、土壤含水率、翻斗式雨量计(一体化雨量计)、无人机机场、软件等)。可连续实时地对岩土体“健康”状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有效地反映边坡安全状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为边坡管理和维护提供科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时监控边坡状态:通过安装传感器和其他监测设备,对边坡的各项关键参数(如位移、沉降、裂缝发展、地下水位变化、土壤湿度等)进行实时监测,并以月报形式提交纸质监测报告。
(2)提高预警能力:基于实时收集的数据,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和模型预测边坡的稳定性变化趋势。一旦检测到异常情况或预测到可能发生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系统可以自动发出警报,提醒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3)科学指导维护工作:根据长期积累的监测数据,分析边坡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边坡维护计划提供依据。
(4)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当发生紧急情况时,自动化监测系统提供的准确信息可以帮助救援队伍更快地了解现场情况,制定应对策略,提高应急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BPJC。
2.3.3服务期限
(1)监测系统建设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监测系统验收之日止。
(2)监测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期:2年(自通过监测系统验收之日
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B.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边坡监测项目。
注:①边坡监测项目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可为边坡监测、边坡应急监测、公路灾害(崩塌、滑塌、泥石流等)监测或地灾监测等边坡监测服务。②1个合同包含多处边坡(或灾害点),也只按1个项目计。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测量(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边坡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须提供开标当月或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注:①边坡监测项目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可为边坡监测、边坡应急监测、公路灾害(崩塌、滑塌、泥石流等)监测或地灾监测等边坡监测服务。②1个合同包含多处边坡(或灾害点),也只按1个项目计。
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测量(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边坡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须提供开标当月或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注:①边坡监测项目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可为边坡监测、边坡应急监测、公路灾害(崩塌、滑塌、泥石流等)监测或地灾监测等边坡监测服务。②1个合同包含多处边坡(或灾害点),也只按1个项目计。
(4)信誉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4%B8%8D%E6%8E%A5%E5%8F%97%E5%85%B6%E6%8A%95%E6%A0%87%EF%BC%88%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9%99%A4%E5%A4%96%EF%BC%89%E3%80%82%3C/div%3E%3Cp%3E
C.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5年12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24日8时30分~9时00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3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EF%BC%89%E4%B8%8A%E5%85%AC%E7%A4%BA3%E4%B8%AA%E5%B7%A5%E4%BD%9C%E6%97%A5%E4%BB%A5%E6%8E%A5%E5%8F%97%E7%A4%BE%E4%BC%9A%E5%85%AC%E5%BC%80%E7%9B%91%E7%9D%A3%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8%80%85%E5%85%B6%E4%BB%96%E5%88%A9%E5%AE%B3%E5%85%B3%E7%B3%BB%E4%BA%BA%E5%AF%B9%E8%AF%84%E6%A0%87%E7%BB%93%E6%9E%9C%E6%9C%89%E5%BC%82%E8%AE%AE%E7%9A%84%EF%BC%8C%E5%BA%94%E5%BD%93%E5%9C%A8%E8%AF%84%E6%A0%87%E7%BB%93%E6%9E%9C%E5%85%AC%E7%A4%BA%E6%9C%9F%E9%97%B4%E6%8F%90%E5%87%BA%E3%80%82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EF%BC%89%E8%BF%9B%E8%A1%8C%E5%85%AC%E7%A4%BA%E3%80%82%E5%85%AC%E7%A4%BA%E6%88%AA%E6%AD%A2%E6%97%A5%E5%90%8C%E8%AF%84%E6%A0%87%E7%BB%93%E6%9E%9C%E5%85%AC%E7%A4%BA%E6%88%AA%E6%AD%A2%E6%97%A5%EF%BC%8C%E5%85%AC%E7%A4%BA%E6%9C%9F%E9%97%B4%E6%8E%A5%E5%8F%97%E7%A4%BE%E4%BC%9A%E5%85%AC%E5%BC%80%E7%9B%91%E7%9D%A3%E3%80%82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22楼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028-85589913转53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5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7616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