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6J6-FG1144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维保中心01工区项目部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维保中心02工区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分局物资设备科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灯具,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采购文件中采购汇总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报价时根据采购汇总表进行报价,中标方按采购方分配要求分别与水电三局和水电十一局签订采购合同。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镇平路维保中心接轨于青岛地铁5 号线环湾大道站,场地位于青岛市李村河南岸,镇平路以北,环湾路以东地块内,主要承担青岛地铁5 号线地铁车辆的定修及以下修程任务。镇平路维保中心平面布置分为盖外区、盖下区和盖上区域三部分,本次主要建设盖下及盖外两部分,盖上区域为物业开发预留区域。本工程土建工程包括生产、生活及办公用房土建工程、站场土石方及地基处理、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场区绿化、围墙及室外附属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生产、生活及办公用房土建工程、站场土石方及地基处理、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场区绿化、围墙及室外附属工程,机电工程包括动力照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装饰装修工程等。本工程于2024 年8 月1 日开工,2028 年3 月31 日竣工,工期44 个月。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水电三局5号线维保中心01工区、水电十一局5号线维保中心02工区承包范围内灯具。
3、采购数量
3.1采购数量汇总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灯具 | 详见需求一览表 | 4456 | 盏 |
注:以上汇总表数量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依据,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正式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投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最早交货时间为2026年10月至项目结束。
5、交货地点:青岛市地铁5号线维保中心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灯具的质量必须符合《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规定及建筑工程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供应风机及附属材料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原材料选用质量稳定、信誉高的大厂产的品牌产品,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灯具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业主文件要求,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灯具使用的LED芯片品牌必须为三安光电、晶元光电、欧司朗、科锐、流明Lumileds、日亚NICHIA品牌;使用的LED驱动电源品牌必须为茂硕电源、富华电子、明纬电子、欧普、三思、深圳英可瑞、华讯智云、TCL、飞利浦、欧司朗品牌;为保障产品质量,采购人在评审阶段将组织业主和监理单位对符合资格条款的投标人及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进行考察,若公司资质、规模、产量、品控等与投标描述不一致,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认证证书,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3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需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22年--2025年任意3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类似轨道交通类项目灯具等相关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中标通知书,金额需明晰可辨。)每份合同至少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询比。
9、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查询截图): 9.1 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黑名单。
9.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3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10、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请于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采购文件。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采购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采购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4.2 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需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维保中心02工区项目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镇平路11号
联 系 人:徐成钊
电 话:18697373339
电子邮箱:170260557@qq.com
现场联系人:薛冰
电 话:18639803782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 话: 0371-86019233
电子邮箱: 995377549@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371-86019263)提出投诉。
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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