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调解案件在线调解平台及全程无纸化“三省”法庭建设项目 JSZC-320690-NTCJ-G2025-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0-NTCJ-G2025-0013
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调解案件在线调解平台及全程无纸化“三省”法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7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3.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投标人) 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富南路31号
联系人:丁扬
联系电话:0513-85986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联系人:包敏
联系电话:18912268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敏
电话:18912268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