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Q-3-2025-283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湖阳镇大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经营权招租 |
转让底价(万元) | 27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
招租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
招租地点 | 当涂县湖阳镇政府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
资产概述 | 流转面积约为120亩,流转期限为3年,分3个塘口,按每个塘口对外公开招租。流转用途为水产养殖、农田种植,租赁金额以成交价为准,但不得低于租赁底价标准,租金1年1缴,详细情况见招租明细表。 |
二、标的资产信息 | |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招租标的各意向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流转水面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出租方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在租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2、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租者请提前与当涂县湖阳镇大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公告期 |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0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由参加招租者转账至发包方的指定账户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农田经营权招租,标的流转用途为水产养殖、农田种植,竞得人不得私自改变标的流转用途,不得利用流转水面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苗木和农业作物;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2、本次招租实行明标暗争的方式,竞租时一律使用现金,任何有价证券、存折、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宝、借条都不抵作现金,发现假币现场交工作人员处理,且不作现金计算。成交必须以投标袋内实有现金为准,当投标卡所填金额与投标袋内实际所投金额不一致时,一律以现金为准,谁高谁中标。投标档次以“百元”为最小单位。投标的金额必须等于或大于竞租底价方可有效,小于竞租底价为无效标。 3、竞得人是标的物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流转塘口如有高压线,严禁垂钓,以确保人身安全。严禁在流转塘口戏水、游泳,以保证儿童安全,谨防溺水等,租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租期内,竞得人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防汛抗旱期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排涝需要。 5、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水面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和退租等理由。 6、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标的,若确需转包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本次招租的剩余期限,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流转合同,收回流转标的。 7、承租期内如遇政府开发提前收回流转标的,流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仅退还剩余租金,出租方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期内,国家或集体因农业开发、清淤、开挖、造桥等项目涉及承租水面,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 8.凡参加竞租的人都被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已经了解招租农田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物的现状为由对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出租方与竞得人就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它未尽事宜以实际签订的《农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与于湖路交叉口西100米。电话:0555-6797953 12、本次竞标的解释权归当涂县湖阳镇大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交易方式 | 标的物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在当涂县湖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二楼会议室现场竞价(详见招租须知),农田经营权招租成交结果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为http://***/%EF%BC%89%E5%8F%91%E5%B8%83%EF%BC%8C%E5%B9%B6%E7%94%B1%E5%BD%93%E6%B6%82%E5%8E%BF%E6%B9%96%E9%98%B3%E9%95%87%E5%A4%A7%E9%82%A2%E6%9D%91%E8%82%A1%E4%BB%BD%E7%BB%8F%E6%B5%8E%E5%90%88%E4%BD%9C%E7%A4%BE%E8%B4%9F%E8%B4%A3%E5%9C%A8%E5%BD%93%E5%9C%B0%E5%90%91%E7%A4%BE%E4%BC%9A%E5%85%AC%E5%BC%80%E3%80%82%3C/p%3E%3Cp%3E |
竞租方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当涂县湖阳镇大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2340521MF01768529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当涂县农村产权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
转让方联系人 | 邢月华 |
联系电话 | 13225556688 |
五、代理机构 | |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明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巍 |
联系电话 | 0555-6755578、13399558261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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