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77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18,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18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建设内容:在栾卢高速鸡冠洞下站口与国道241线交叉口处安装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的电子监控设备、县城区域内主要道路施划道路标线、县城主要道路及国省道沿线增加交通标志牌。(2)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30日历天以内;(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本次磋商对供应商要求: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磋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5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2、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379-6683102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8221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C座北栋三层 | |||||||||||||||
联系人:刘袆 | |||||||||||||||
联系方式:1352689558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袆 | |||||||||||||||
联系方式:135268955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