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改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7-511502-04-01-726213】FGOB-08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7-511502-04-01-726213】FGOB-08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改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2.3总投资: 4499.5万; 2.4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682.98㎡,信息中心高度为17.4m,信息中心层数为4F,总工位数量451个,停车位数量50个 ; 2.5服务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为止,具体时间详见合同;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8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前期水土、环评等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报规报建报验及公共关系维护、质量、成本、费控、安全及环保、进度、产品验收及交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项目后评价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多测合一(报规建筑面积测绘、竣工测绘、房产建筑面积测绘等)、统筹管理等,具体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附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3.1.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2 须具有(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1.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不要求企业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需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负责人;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1.5 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业证书; 3.1.1.6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 注册建筑师或一级 注册结构师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1.1.7 财务要求:近三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利润无亏损审计报告。。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造价全过程、项目管理、多测合一任意4个及以上服务内容)。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不得与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之间有利益关系;(2)投标人同时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两项或三项资质的,本次招标资质要求(3.1.1.2条)以外的咨询服务将直接委托给投标人,不再另行招标;(3)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4)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附上近 6 个月(近 6 个月是指2025年2月~2025 年7月,下同)及投标人为前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5)提供最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提交由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的连续、不间断的完税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8 23:00 至 2025-08-15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0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