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于越快速路两年管养项目
标的名称:于越快速路两年管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6498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649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绍兴市区快速路一体化运营管理方案》(绍政办函〔2022〕7号)规定,市区快速路采用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快速路一个系统平台、一套标准体系。根据《关于市领导研究市区智慧快速路一体化运营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事项的会议备忘》(综合口〔2021〕10号)文件精神,市城发集团于2021年9月组建成立绍兴市智慧快速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快速路运营管理机构。绍兴市智慧快速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市区快速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了BIM大数据平台管理系统、智能交通ITS系统、基础设施结构智能监测系统、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系统、亮化及智慧照明系统等五大指挥系统,形成了绍兴智慧快速路大脑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践开创了快速路建设、运营的一体化全寿命管理模式,“智慧快速路大脑”软件获国家计算机软著登记,荣获第四届综合交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优秀奖、2024年智慧交通数字化杰出示范项目等诸多奖项,实践证明基于目前我市实际,该运营管理平台在首创性、先进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同时,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需设立市区快速路运行指挥中心,负责综合运行监测、数据应用服务、应急处置指挥及智慧管理等工作;根据《绍兴市区快速路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3〕2号)规定:运营管理单位市快速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快速路主线的市政、绿化、环卫等一体化管理与养护,而这些要求只有绍兴市智慧快速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才能达到。因为该公司也是实际上的快速路运行指挥中心,市公安交警、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快速路运行指挥中心集中办公,统一负责快速路主线的市政、绿化、环卫等一体化管理与养护,并利用绍兴智慧快速路大脑信息化管理平台,在业务协同共治,实现了市区快速路一个系统平台、一套标准体系,最大程度实现了智慧快速路管理效能提升和相关数据的应用开发,运行模式上存在不可替代的唯一性。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该项目由绍兴市智慧快速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智慧快速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解放大道288号16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章鹏涛
联系电话:0575-88718692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资料.pdf(249.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