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项目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10:00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二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人请务必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之前进行一次报价(否则无法进行二次报价)。根据投标人供货工期、投标报价综合评比,确定拟中标人。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周晓磊联系电话:0951-4934224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价。价格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费、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人必须按我方要求报价,并注明交货周期。
3、报价有效期:至少2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项目施工现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南京龙源100MW光伏项目部往北20公里左右)。
二、其它
1、投标人对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招标物资有生产供货能力的,进行投标报价,供货量、供货工期、技术要求不满足的不中标。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甲方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价的90%的货款。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采购成交后,成交人如不执行报价承诺的,废标处理;同时采购人将视影响严重程度,对成交人处以警告(6个月内限期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六个月至三年,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重新申报)。
4、各投标商的报价必须加盖具有法律相应的公章,电子公章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如开标后发现不满足以上情况,视为废标。报单单请以我方提供的额询价函格式上传。
5、各投标商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可燃气体报警主机 | 台 | 1 | ||
2 | 氢气探测器 | 只 | 4 | ||
3 | SF6 气体传感器 | 只 | 8 | ||
4 | SF6 监测主机 | 台 | 1 | ||
5 | SF6 报警灯 | 只 | 2 | ||
6 | 风机联动模块 | 只 | 2 | ||
7 | 配套电缆 | RVV-4*0.5 | 米 | 100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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